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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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淫羊藿、制何首乌、黄芪、石斛、肉苁蓉、骨碎补、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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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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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2009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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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滋养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膝酸软无力、腰背疼痛、步履艰难、不能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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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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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服药过程中,个别患者可能会出现腹痛、腹胀、腹泻、便秘、胃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个别患者出现多汗、口干、皮肤瘙痒、口腔溃疡等;偶见可逆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血尿素氮(Bun)轻度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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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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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滋养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女性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膝酸软无力、腰背疼痛、步履艰难、不能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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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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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服药时间较长,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肾功能。 3.阴虚火旺者慎用。 4.试验过程中,出现1例轻度自汗,盗汗,头晕,失眠,1例尿路感染,尚无法判定与药物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