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水杨酸甲酯、桂叶油、香茅油、丁香油、麝香草酚、茶油。 |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香港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注册证号ZC20100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祛风活络、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筋骨关节酸痛,手足麻木,以及跌打烫伤外用止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外用适量,涂擦于患处。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祛风活络、消肿止痛。用于风湿性筋骨关节酸痛,手足麻木,以及跌打烫伤外用止痛。 |
|
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