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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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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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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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62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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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肌肉痛,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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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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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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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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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肌肉痛,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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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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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