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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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洛索洛芬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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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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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H2016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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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1、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征的消炎和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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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服用时可将本品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不宜空腹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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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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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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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1、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腰痛症、肩周炎、颈肩臂综合征的消炎和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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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洛索洛芬钠为苯丙酸类非甾体消炎药,具有较好的镇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变换成活性代谢物e而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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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