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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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白芍、桃仁(火单)、续断、红花、伸筋草、牛膝、狗脊(烫)、葛根、没药(醋炙)、地黄、乳香(醋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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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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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2008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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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以及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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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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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可见瘙痒、皮痒,食欲不振,上腹不适,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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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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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以及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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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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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对胃有轻度刺激,宜饭后服用。、5.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6.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