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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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龙血竭酚类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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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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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01 |
国药准字Z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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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化瘀通络。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死)恢复期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寒涩或不语,偏身麻木,脉弦或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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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疗程为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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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胀痛、腹痛、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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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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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活血化瘀通络。用于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死)恢复期血瘀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寒涩或不语,偏身麻木,脉弦或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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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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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现有的临床试验仅支持本品使用4周的安全性,临床使用不宜超过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