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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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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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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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17 |
国药准字H20103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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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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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重症者加服1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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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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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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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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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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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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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