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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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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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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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121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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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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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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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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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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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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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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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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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