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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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其化学名为(±)-1-(9氢-咔唑-4-氧基)-3-[[2-(2-甲氧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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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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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85 |
国药准字H20000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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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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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一次10mg,一日1次,两日后可增至一次10mg,一日2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一次20mg,一日2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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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2.过敏性鼻炎、哮喘及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3.心动过缓、窦房结综合征、窦房阻滞、Ⅱ°~Ⅲ°房室传导阻滞患者。4.休克、心肌梗死伴并发症患者。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6.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7.手术前48小时内。8.对本品过敏者。【注意事项】1.本品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并诱发低血糖,故接受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2.突然站立时,如出现头晕或晕厥等低血压症状,应保持坐姿或卧姿,并咨询医生。3.如出现头晕或疲劳,应避免驾驶或从事危险性工作。4.没有医生同意,不要随意调整用药方案或停药。5.甲状腺毒症患者应用本品时,不能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密切观察症状。6.嗜铬细胞瘤患者服用本品时通常与α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7.有个人或家庭性牛皮癣病史者慎用本品。8.有严重过敏史及正在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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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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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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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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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卡维地洛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兼有α1和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作用,无内在拟交感活性。本品阻滞突触后膜α1受体,从而扩张血管、降低外周血管阻力;阻滞β受体,抑制肾脏分泌肾素,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产生降压作用。卡维地洛降压迅速,可长时间维持降压作用。对左室射血分数、心功能、肾功能、肾血流灌注、外周血流量、血浆电解质和血脂水平没有影响,不影响心率或使其稍微减慢,极少产生水钠潴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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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
1.本品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并诱发低血糖,故接受降糖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2.突然站立时,如出现头晕或晕厥等低血压症状,应保持坐姿或卧姿,并咨询医生。3.如出现头晕或疲劳,应避免驾驶或从事危险性工作。4.没有医生同意,不要随意调整用药方案或停药。5.甲状腺毒症患者应用本品时,不能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密切观察症状。6.嗜铬细胞瘤患者服用本品时通常与α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7.有个人或家庭性牛皮癣病史者慎用本品。8.有严重过敏史及正在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慎用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