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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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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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张家口云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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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85 |
国药准字H1302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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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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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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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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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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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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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
1.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2.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3.对诊断的干扰:①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②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4.高钾血症患者禁用。5.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②肾功能不全;③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④低钠血症;⑤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⑥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