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益气通络。适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偏身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及偏头痛(血管-神经性头痛)引起的健忘、头晕、恶心、畏光怕声、神疲乏力,属于气虚血瘀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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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芎、当归、红花、人参、冰片。 | 本品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
| 生产企业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21 | 注册证号H201703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益气通络。适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偏身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及偏头痛(血管-神经性头痛)引起的健忘、头晕、恶心、畏光怕声、神疲乏力,属于气虚血瘀证候者。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疗程为4周。 | 本品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由于与ACE抑制剂合用时存在血管性水肿的潜在风险,禁止本品与ACEI合用。如果从ACEI转换成本品,必须在停止ACE抑制剂治疗至少36小时之后才能开始应用本品(参见【禁忌】)。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两次。在目前未服用ACEI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的患者或服用低剂量上述药物的患者中,用药经验有限,推荐本品的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根据患者耐受情况,本品剂量应该每2至4周倍增一次,直至达到每次200mg每天两次的目标维持剂量。血钾水平>5.4mmol/l的患者不可开始给予本品治疗。SBP<100mmHg的患者,开始给予本品治疗时需慎重,注意监测血压变化。对于100mmHgSBP至110mmHg的患者,应考虑起始剂量为50mg,每天两次。如果患者出现不耐受本品的情况(收缩压95mmHg、症状性低血压、高钾血症、肾功能损害),建议调整合并用药,暂时降低本品剂量或停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轻度恶心、胃胀。 | 本品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临床试验是在不同条件下开展的,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在其他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并且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这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无法反映实际应用中观察到的发生率。 试验 PARADIGM-HF 试验中,在进入比较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和依那普利的随机双盲阶段之前,要求受试者完成分别为期 15 天和 29 天(中位值)序贯的依那普利导入期和诺欣妥?导入期。依那普利导入期有 1102 名患者(10.5%)永久终止研究,5.6%是由于不良事件,最常见的是肾功能损害(1.7%)、高钾血症(1.7%)和低血压(1.4%)。诺欣妥?导入期,另外 10.4%的患者永久终止治疗,5.9%是由于不良事件,最常见的是肾功能损害(1.8%)、低血压(1.7%)和高钾血症(1.3%)。由于这一导入期设计,下面描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预期的实际应用中的发生率。(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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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化瘀,益气通络。适用于脑血栓引起的半身不遂,偏身麻木,语言不利、口舌歪斜及偏头痛(血管-神经性头痛)引起的健忘、头晕、恶心、畏光怕声、神疲乏力,属于气虚血瘀证候者。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出血性中风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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