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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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多潘立酮 |
本品活性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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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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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06 |
国药准字H20103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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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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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需用水或只需少量水,也无需咀嚼,药物置于舌面,迅速崩解后,借吞咽动作入消化道起效。成人常用口服剂量为每次1片(10毫克),每日3次,饭前15~30分钟或就寝时服用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1-3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3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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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机械性梗阻、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患者禁用。 2.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 3.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合用。 |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煔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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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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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 药物对诊断的影响:(1) 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2) 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3.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1) 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2) 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4. 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5. 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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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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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口干、头痛、失眠、神经过敏、头晕、嗜睡、倦怠、腹部痉挛、腹泻、反流、恶心、胃灼热感、皮疹、瘙痒、荨麻疹、口腔炎、结膜炎等。 2.有时导致血清泌乳素水平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3.有研究提出日剂量超过30毫克以及年龄大于60岁的患者中,发生严重室性心率失常或心源性猝死的风险可能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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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 3.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心脏病患者(如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等)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明显紊乱的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6.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正在使用洋地黄和氨茶碱的患者慎用本品。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肾功能不全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 药物对诊断的影响: (1) 奥美拉唑可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升高,反馈性地使胃粘膜中的G细胞分泌促胃泌素,从而使血中促胃泌素水平升高。 (2) 奥美拉唑可使13C-尿素呼气试验(UBT)结果出现假阴性,其机制可能是奥美拉唑对幽门螺杆菌(Hp)有直接或间接的抑制作用。临床上应在奥美拉唑治疗后至少4周才能进行13C-尿素呼气试验。 3.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的项目: (1) 疗效监测。治疗消化性溃疡时,应进行内镜检查了解溃疡是否愈合;治疗Hp相关的消化性溃疡时,可在治疗完成后4~6周进行UBT试验,以了解Hp是否已根除;治疗卓-艾综合征时,应检测基础胃酸分泌值是否小于10mEq/h(即治疗目标)。 (2) 毒性监测。应定期检查肝功能;长期服用者,应定期检查胃粘膜有无肿瘤样增生,用药超过3年者还应监测血清维生素B12水平。 4. 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后才能使用本药。因用本药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5. 为防止抑酸过度,在治疗一般消化性溃疡时,建议不要长期大剂量地使用本药(卓-艾综合征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