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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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倍他环糊精、阿司帕坦、糊精、硬脂酸镁。 |
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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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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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20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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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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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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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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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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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等症。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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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便溏及胃痛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2.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3.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5.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