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用于Ⅱ和Ⅳ型高脂血症(尤其适用于Ⅱ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弹性蛋白水解酶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
生产企业 |
四川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428 |
国药准字H20083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用于Ⅱ和Ⅳ型高脂血症(尤其适用于Ⅱ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0~600单位,一日3次 |
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本品为一肽链内切酶,能水解弹性蛋白、胶原蛋白和糖蛋白,增强脂蛋白酯酶活性,阻止胆固醇的体内合成并促其转化为胆酸,降低血浆胆固醇、LDL、VLDL和甘油三酯,升高HDL,阻止脂质向动脉壁沉积,分解陈旧的弹性蛋白并促进新的弹性蛋白合成,维持血管弹性,抑制肾小球基底膜肥厚,降低肾脏微量蛋白的排泄。小鼠腹腔注射LD50为101.6±14.1mg/kg,犬按300单位/kg分别口服和注射,4周后,经血象、肝功、肾功等生化指标及病理学检查未见异常。小鼠孕期连续经灌胃给本品750、 7500、75000单位/kg,未见造成死胎、畸形等。 |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等。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或多关节炎)。 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和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D-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l-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
成分 |
临床用于Ⅱ和Ⅳ型高脂血症(尤其适用于Ⅱ型)、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糖尿病性肾病变。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肽链内切酶,能水解弹性蛋白、胶原蛋白和糖蛋白,增强脂蛋白酯酶活性,阻止胆固醇的体内合成并促其转化为胆酸,降低血浆胆固醇、LDL、VLDL和甘油三酯,升高HDL,阻止脂质向动脉壁沉积,分解陈旧的弹性蛋白并促进新的弹性蛋白合成,维持血管弹性,抑制肾小球基底膜肥厚,降低肾脏微量蛋白的排泄。小鼠腹腔注射LD50为101.6±14.1mg/kg,犬按300单位/kg分别口服和注射,4周后,经血象、肝功、肾功等生化指标及病理学检查未见异常。小鼠孕期连续经灌胃给本品750、 7500、75000单位/kg,未见造成死胎、畸形等。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肠溶衣显类白色或浅黄色。 本品系自猪胰脏提取制得的强性蛋白水解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