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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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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药、薏苡仁、大枣、山楂、白扁、豆麦芽、菜服子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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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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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40019 |
国药准字H1097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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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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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袋,一日3次。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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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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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相关资料 【儿童用药】 糖尿病患儿禁服。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 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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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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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