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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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青皮(醋炒)、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夜明砂、鲜羊肝。辅料为蜂蜜和水。 |
柴胡、黄芩、芍药、半夏(姜)、枳实(炒)、大黄、生姜、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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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天奇中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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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234 |
国药准字Z2008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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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胆囊炎、胆结石、胆囊息肉、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病、胆道梗阻、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胆道结石、胆道炎症、胆道感染、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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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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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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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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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胆囊炎、胆结石、胆囊息肉、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病、胆道梗阻、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胆道结石、胆道炎症、胆道感染、胆道肿瘤、胆道出血、胆道损伤、胆道狭窄、胆道瘘管、胆道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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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
1.发热>38.5℃(口温)或血WBC>10×10/L者不适宜单用本品治疗。2.本品仅适用于改善胆囊炎的临床症状,若出现腹痛加重、发热或血象升高明显等严重病情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进一步治疗。3.正常用药后可见大便次数增多,个别患者出现腹泻,若患者不能耐受或出现腹痛加剧、恶心、呕吐等症,可予以减量或停止使用本品。4.未见对急性坏疽性胆囊炎、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胆囊穿孔腹膜炎、萎缩性胆囊炎、胆源性胰腺炎的研究资料。5.未见对合并有心血管、肛、肾和血液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的研究资料。6.未见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用药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资料。7.宜低脂、低蛋白饮食;忌饮酒、饱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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