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鸡蛋花、木棉花、槐花、葛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
生产企业 |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69 |
国药准字H201033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
|
成分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