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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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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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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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82 |
国药准字B2005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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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益肾补气,化瘀通络。适用于以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心悸自汗,腰膝酸软,骨节疼痛,胸痛胸闷等为主要表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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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片),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2片),请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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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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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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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益肾补气,化瘀通络。适用于以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心悸自汗,腰膝酸软,骨节疼痛,胸痛胸闷等为主要表现的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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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2. 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 4.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5. 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