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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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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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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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20 |
国药准字J2016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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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治疗: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本品也适用于:(1)提高生存率。(2)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3)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本品适用于:(1)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2)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本品适用于:(1)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2)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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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因此餐前、餐中或餐后服用均可。1.原发性高血压:根据高血压的严重程度,起始剂量为10毫克(1片)至20毫克(2片),每日1次。对轻度高血压,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1片)。治疗其它程度的高血压,起始剂量为每日20毫克(2片)。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0毫克(2片)。根据病人的需要。可调整至最大剂量每日40毫克(4片)。2.肾血管性高血压:因这类病人的血压和肾功能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特别敏感,应从较小的剂量(如5毫克或以下)开始治疗。然后根据病人的需要再对剂量加以调整。对于多数病人,服用20毫克12片)本品,每日一次可收到预期的疗效。对近期使用利尿药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建议慎用此药(见下一节)。3.与利尿剂联用治疗高血压:开始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对于近期用利尿剂治疗的病人这种可能性更大。因这些病人可能有血容量不足或失盐,因此建议慎用。在开始服用2-3天前,应停用利尿剂治疗。如不可能,应从剂量15毫克或以下)开始,以确定其对血压的起始效应,然后根据病人的需要对剂量加以调整。4.肾功能不全的用量:一般来说,应延长马来酸依那普利的服药间隔时间和,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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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已证明一般情况下马来酸依那普利耐受性良好。在临床研究中,马来酸依那普利副作用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多数副作用均性质轻微而短暂。不须终止治疗。 下述副作用与应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片有关: 1.晕眩和头痛是较常见的副作用。2%~3%的病人报告感觉疲乏和虚弱。少于2%的病人报告发生其它副作用,包括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恶心、腹泻、肌肉痉挛、皮疹和咳嗽、肾功能障碍,肾衰和少尿罕见。 2.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有报道在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但罕见(参阅注意事项)。 3.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或药物上市后发生的极罕见副作用有: (1)心血管系统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可能继发于高危病人的血压过低(参阅注意事项)。胸痛;心悸;心律失常;心绞痛;雷诺现象。 (2)胃肠道系统肠梗阻:胰腺炎:肝功能衰竭;肝炎一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黄疸:腹痛:呕吐;消化不良:便秘;厌食;胃炎。 (3)神经系统,精神方面抑郁:精神错乱:嗜睡;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眩晕;异常梦。 (4)呼吸系统肺浸润: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困难;流涕;咽痛和声嘶。 (5)皮肤多汗: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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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鉴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本品,风险增高。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缬沙坦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妊娠期内不主张使用此药。如果查明已怀孕,除非它是挽救母亲生命所必需的,否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在妊娠的中三个月和末三个月期间使用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在这期间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与胎儿和新生儿的各种损伤(包括低血压、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和/或新生儿的头颅发育不全)有关。曾出现母体羊水过少(推测为胎儿肾功能降低的表现)并可导致肢体痉挛、颅面畸形和肺发育不良,如果病人使用本品,则应向病人说明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在妊娠前三个月用药而使子宫接触这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并不会使胚胎和胎儿发生上述的不良反应。那些在妊娠期必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罕见病例,应进行一系列的超声检查来评价羊膜内的情况,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应停止使用本品,除非它是挽救母亲生命所必需的。病人和医生都应意识到,当出现羊水过少时,胎儿已遭受到不可逆的损伤。应对使用过本品的母亲所生的婴儿进行密切的观察,以查明是否有低血压、少尿和高钾血症。依那普利可通过胎盘,腹膜透析可将其从胎儿的血液循环中清这在临床上是有益的,在理论上,可通过换血将其清除。2.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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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治疗: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本品也适用于:(1)提高生存率。(2)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3)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本品适用于:(1)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2)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本品适用于:(1)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2)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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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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