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
生产企业 |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久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9 |
国药准字H200802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1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者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观测后,可更快地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
副作用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缬沙坦和安慰剂的副作用。 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表格详见说明书。 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这些不良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尚不知晓。 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它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 实验室研究结果: 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占0.8%和0.4%。安慰剂组占0.1%。 临床对照试验发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1.9%缬沙坦治疗患者。1.6%ACEI治疗患者缬沙坦组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红素显著升高者分别为0.8%、4.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险,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鉴于血管紧张素II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缬沙坦,风险增高。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缬沙坦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终止。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的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中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缬沙坦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缬沙坦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尽管服用缬沙坦后.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资料。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和消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趋势。有报导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具有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
成分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1)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
药理作用 |
作用机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素Ⅱ,是由血管紧张素Ⅰ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Ⅱ与各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很多生理作用,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素II是一种强的缩血管物质,可发挥直接的升压效应,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AT) Ⅱ受体拮抗剂,它选择性地作用于AT1受体亚型,AT1受体亚型对血管紧张素II的已知作用产生反应。AT2受体亚型与心血管作用无关,缬沙坦对AT1受体没有任何部分激动剂的活性,缬沙坦与AT1受体的亲和力比AT2强20000倍。ACE将血管紧张素Ⅰ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并降解缓激肽,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缬沙坦对ACE没有抑制作用,不引起缓激肽和P物质的潴留,所以不会引起咳嗽。比较缬沙坦与ACE抑制剂的临床试验证实缬沙坦组干咳的发生率(2.6%)显著低于ACE抑制组(7.9%) (P<0.05)。在一项对 |
||
注意事项 |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缬沙坦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缬沙坦治疗。 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缬沙坦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 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每日。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他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本品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对于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本品在这类患者中的推荐剂量。因此,这类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本品不能被透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