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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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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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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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9 |
国药准字H2002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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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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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1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者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成年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次一片),每天一次,早饭后服用。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每次10mg(每次二片),每日一次,早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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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缬沙坦和安慰剂的副作用。 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表格详见说明书。 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这些不良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尚不知晓。 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它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 实验室研究结果: 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占0.8%和0.4%。安慰剂组占0.1%。 临床对照试验发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1.9%缬沙坦治疗患者。1.6%ACEI治疗患者缬沙坦组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红素显著升高者分别为0.8%、4.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2.怀孕妇女禁用。 3.由于会引起血压过低等症状,故高空作业、驾驶机动车及操作机器工作时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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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险,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鉴于血管紧张素II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缬沙坦,风险增高。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缬沙坦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终止。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的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中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缬沙坦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缬沙坦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尽管服用缬沙坦后.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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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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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作用机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素Ⅱ,是由血管紧张素Ⅰ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Ⅱ与各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很多生理作用,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素II是一种强的缩血管物质,可发挥直接的升压效应,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缬沙坦是一种口服有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AT) Ⅱ受体拮抗剂,它选择性地作用于AT1受体亚型,AT1受体亚型对血管紧张素II的已知作用产生反应。AT2受体亚型与心血管作用无关,缬沙坦对AT1受体没有任何部分激动剂的活性,缬沙坦与AT1受体的亲和力比AT2强20000倍。ACE将血管紧张素Ⅰ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并降解缓激肽,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缬沙坦对ACE没有抑制作用,不引起缓激肽和P物质的潴留,所以不会引起咳嗽。比较缬沙坦与ACE抑制剂的临床试验证实缬沙坦组干咳的发生率(2.6%)显著低于ACE抑制组(7.9%) (P<0.05)。在一项对 |
西尼地平在某些病人(约为6.86%)出现的不良反应见下表:不满0.1~5%不满0.1%泌尿系统尿频、尿酸、肌酸、尿酸氮上升、尿蛋白阳性尿沉渣阳性神经系统头痛、头晕、肩肌肉僵硬发困、失眠、手颤动、健忘循环系统面色潮红、心悸、燥热、心电图异常(ST段减低、T波逆转)、低血压胸痛、畏寒、期外收缩、性功能障碍消化系统AST、ALT、y-GTP上升等肝功能异常、呕吐、腹痛、口渴便秘、腹胀血液系统白细胞数、嗜中性白细胞异常血小板减少、红细胞、红细胞比容、嗜酸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异常过敏药疹瘙痒感其他浮肿、疲倦、血清胆固醇上升、血清K和P的异常眼部干燥、充血、腓肠肌痉挛、味觉异常、尿糖阳性、空腹时血糖、总蛋白、血清Ca和CRP异常若出现以上异常,应及时询问医生并采取适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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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缬沙坦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缬沙坦治疗。 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缬沙坦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 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每日。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他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 |
老年患者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药物的治疗反应。与地高辛合用时,应密切注意地高辛的毒性反应。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西尼地平时,血浆西尼地平的浓度会增加,故应慎用。西尼地平在肝脏中代谢,故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注意:-抑制CYP3A4同工酶的药物,如:西咪替丁、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和氟西汀-CYP3A4同工酶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和利福平-需CYP3A4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抑制或诱导CYP2C19同工酶的药物-需CYP2C19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S-美芬妥英和奥美拉唑葡萄汁可增加西尼地平的血药浓度,故两者不能合用。育龄妇女治疗期间应采取避孕措施。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对下述情况时不推荐使用钙拮抗剂:-不稳定型心绞痛-1个月内曾发生过心肌梗塞-左室流出道梗阻-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对钙拮抗剂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史者慎用。在治疗开始、用药剂量增加,能够加剧咽痛的症状。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与β-阻滞剂联合用药时慎用,特别是患有左心室功能不全者。芬太尼麻醉时,建议术前36小时停止服用硝苯吡啶,及其它二氢吡啶类衍生物。因突然停止给予钙拮抗剂可能引起病情恶化,故需要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并充分观察症状后停药.用量减至5mg时请使用其他药物。停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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