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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卡托普利片

复方卡托普利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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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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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卡托普利片
复方卡托普利片
硝酸甘油舌下片
硝酸甘油舌下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卡托普利10mg,氢氯噻嗪6mg。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1,2,3-丙三醇三硝酸脂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生产企业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Pfizer Pharmaceuticals LL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49

注册证号H201712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用于预防预防和迅速缓解因冠状动脉疾病引起的心绞痛发作。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在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应舌下或在口腔颊粘膜处含化一片本品。可每5分钟重复一次直至症状缓解。如果15分钟内给药3片胸痛仍不缓解或者如果疼痛较之前加剧,应立即采取其他医疗措施。如果应用本品作为预防性治疗,应在进行有可能导致心绞痛发作的活动之前5到10分钟用药。建议静息状态用药,最好取坐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副作用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用药后可能立即出现剧烈和持久的头痛。偶而出现眩晕、头晕、无力,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症状,特别是在直立体位的患者中。对硝酸酯类药物降压效应特别敏感的反应(如恶心、呕吐、无力、出汗、苍白和虚脱等)可在治疗剂量下发生。已有因硝酸酯类药物扩张血管导致晕厥的报道。接受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曾有潮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的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孕妇吸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物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为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尚未进行过硝酸甘油片的动物生殖毒性和致畸试验。给大鼠和兔使用硝酸甘油膏,剂量分别为80mg/kg/day和240mg/kg/day,进行致畸试验。没有发现对母鼠或胎仔有毒性作用。怀孕妇女应用硝酸甘油的研究尚不充分。怀孕妇女只有在明确需要情况下才能应用硝酸甘油。儿童用药:尚无硝酸甘油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研究。老年用药:对年龄≥65岁老人没有足够临床试验资料证实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年轻患者临床效果的差异。其他临床报告也未发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临床疗效的差异。老年患者的剂量选择应谨慎,由于老年发生肝、肾、心脏功能减退、并发症和并用其他药物治疗的频率更高,通常从低剂量开始用药。

成分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用于预防预防和迅速缓解因冠状动脉疾病引起的心绞痛发作。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 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 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警告:舌下含化硝酸甘油对急性心肌梗塞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疗效尚未确定。考虑到发生低血压或心动过速的可能,如果应用本品,必须密切监测患者的血液动力学状态和临床情况。 一般注意事项:尽量使用最小剂量的药物达到有效缓解心绞痛发作的治疗目的。过量用药可致耐药性。本品应舌下含化或颊部给药,而不应吞服。小剂量的硝酸甘油也可能导致严重低血压(特别是在直立体位时)。血容量不足的患者或不论何种原因已经伴有低血压的患者应慎用硝酸甘油。伴随硝酸甘油导致的低血压,还可能发生反常的心动过缓和心绞痛程度加重。硝酸酯类药物可加重由肥厚性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当对其他硝酸酯类药物已发生耐药性时,虽然舌下含化硝酸甘油仍能改善运动耐量但其作用已减弱。在长时间接触有机硝酸酯类药物(具体剂量不详,估计为大量)的工人中,耐药性很少发生。但当他们突然不接触硝酸酯类药物时,曾有胸痛、急性心肌梗死甚至猝死的发生,也证实了机体依赖性的存在。几个心绞痛患者使用硝酸甘油贴剂或静注硝酸甘油的临床试验评价了间隔10-12小时的用药方案。部分试验显示,少数患者在给药间隔期间心绞痛发作频率增高。在其中的一项试验中,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出现运动耐量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