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卡托普利10mg,氢氯噻嗪6mg。 |
双嘧达莫。化学名:2,2’,2”,2’’’-[(4,8-二哌啶基嘧啶并[5,4-d]嘧啶-2,6-二基)双次氮基]-四乙醇 |
|
生产企业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49 |
国药准字H440206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三次,饭前一小时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
治疗剂量时不良反应轻而短暂,长期服用最初的副作用多消失。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呕吐、腹泻、脸红、皮疹和瘙痒,罕见心绞痛和肝功能不全。不良反应持续或不能耐受者少见,停药后可消除。上市后的经验报告中,罕见不良反应有喉头水肿、疲劳、不适、肌痛、关节炎、恶心、消化不良、感觉异常、肝炎、秃头、胆石症、心悸和心动过速。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孕妇吸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物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为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
|
成分 |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主要用于抗血小板聚集,用于预防血栓形成。 |
|
药理作用 |
具有抗血栓形成作用。双嘧达莫抑制血小扳聚集,高浓度(50mg/ml)可抑制血小板释放。作用机制可能为(1)抑制血小板、上皮细胞和红细胞摄取腺苷,治疗浓度(0.5~1.9mg/dl)时该抑制作用成剂量依赖性。局部腺苷浓度增高,作用于血小板的A2受体,刺激腺苷酸环化酶,使血小板内环磷酸腺苷(cAMP)增多。通过这一途径,血小板活化因子(PAF)、胶原和二磷酸腺苷(ADP)等刺激引起的血小板聚集受到抑制。(2)抑制各种组织中的磷酸二酯酶(PDE)。治疗浓度抑制环磷酸鸟苷磷酸二酯酶(cGMP-PDE),对cAMP-PDE的抑制作用弱,因而强化内皮舒张因子(EDRF)引起的cGMP浓度增高。(3)抑制血栓烷素A2(TXA2)形成,TXA2是血小板活性的强力激动剂。(4)增强内源性PGI2的作用。双嘧达莫对血管有扩张作用。犬经十二指肠给予双嘧达莫0.5~4.0mg/kg产生剂量相关性体循环和冠状血管阻力降低,体循环血压降低和冠脉血流增加。给药后24分钟起效,作用持续约3小时。在人观察到相同的血流动力学效应。但急性静脉给药可使狭窄冠脉远端局部心肌灌注减少。在小鼠111周和大鼠128~142周口服试验 |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 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 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
本品与抗凝剂、抗血小板聚集剂及溶栓剂合用时应注意出血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