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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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厄贝沙坦。 |
主要成份坎地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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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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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16 |
国药准字H2003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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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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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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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症状的血管形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CT(GPTO,-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病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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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瘀滞患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围产期及哺乳期大白鼠灌胃给予本制剂后,可看到10mg/Kg/日以上给药组,新生仔肾盂积水的发生增多,另外也有报道,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给予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高血压患者,出现羊水过少症,胎儿、新生儿死亡,新生儿低血压,肾衰,高钾血症,头颅发肓不良,以及可能由于羊水过少,引起四肢挛缩,颅面畸形等。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禁用本药。在灌胃给予围产期以及哺乳期大白鼠本制剂后,10mg/Kg/日以上给药组,可看到新生仔肾盂积水的发生增多。另外仅在大白鼠妊娠末期或哺乳期给予本制剂时,在300mg/Kg/日给药组,新生仔肾盂积水增多。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必须服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一般认为对老年人不应过度地降压(有可能引起脑梗塞等)。应在观察患者的状态下慎重服用。 对于肝、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起始剂量为4mg,用于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建议起始剂量为2mg,剂量需根据病情而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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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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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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