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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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份为:氨氯地平2.5mg,盐酸贝那普利10mg。辅料:微晶纤维素、乳糖、交联聚酯酮、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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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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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201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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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者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和贝那普利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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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或遵医嘱。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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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较常见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少见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报道、可有水肿、头痛、眩晕、乏力等。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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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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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高血压,但非初治高血压。本品适用于单独服用氨氯地平或者贝那普利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或同时服用氨氯地平和贝那普利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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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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