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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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三七、丹参、降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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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中发实业集团业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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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Z2009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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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心痛,症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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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舌下含服,一次10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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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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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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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心痛,症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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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冠心丹参滴丸对垂体后叶素引起的大鼠心电图缺血性改变能一定的作用,降低血清磷酸肌酸激酶和乳酸脱氢酶,减少心肌组织中丙二醛的生成,保护心肌组织超氧化物岐化酶的活性,增强注谢异丙肾上腺素小鼠耐缺氧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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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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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