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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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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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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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2005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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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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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对于盐、水流失(如透析、呕吐/腹泻、利尿治疗),严重肾性高血压的患者使用依那普利进行治疗时,治疗开始会引起明显的血压下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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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依那普利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使用依那普利和ACEI药物时,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在治疗初期、患者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已使用了利尿剂)、心衰、严重高血压肾性高血压及增加依那普利和/或利尿剂的用量时,会出现明显的血压下降(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并伴有头昏眼花、苍白、视觉混乱等。罕见意识丧失。以下是由ACEI过度降低血压引起的副反应:心跳过速、心悸、心率失常、胸痛、心绞痛心肌梗塞、暂时性缺血性中风大脑损害。肾脏偶尔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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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ACEI。若必须用马来酸依那普利治疗则应终止妊娠,在治疗期间应当避孕。ACEI对于胎儿,尤其是对后6个月的胎儿有危害。如果在治疗期间怀孕,应改用其他药物以降低对胎儿的危害。没有足够的对于怀孕的安全性数据。近些年,有一些ACEI对于胎儿损害的报道,如颅骨发育不全、宫内发育迟缓、羊水过少、新生儿无尿,甚至新生儿死亡。估计原因为胎儿在后6个月的抗高血压作用。对于ACEI在前3个月胎儿的影响未知。ACEI可以经乳汁分泌。无在哺乳期应用的经验。依那普利不能在哺乳期应用。儿童用药:缺少在儿童用药经验,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依那普利。避免儿童误取。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ACE抑制剂反应比年轻人好。年龄大于65岁患者,开始剂量为2.5mg并严密监测血压和有代表性的实验室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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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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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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