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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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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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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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2003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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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类的抗高血压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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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饭后服用,日服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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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大多数情况下,不良反应在性质上是轻微的并且是一过性的。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表现出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昏(6.5%)、头痛(5.4%)、腹泻(2.8%)和疲劳(2.9%)。其他发生率高于1%的不良反应为咳嗽、恶心、皮疹、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心悸、胸痛和哮喘。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晕厥、周围性水肿、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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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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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类的抗高血压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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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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