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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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分为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及)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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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Servier (Ireland) Industries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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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注册证号H201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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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再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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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口服。每天一次,一次一片,建议早餐前服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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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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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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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再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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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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