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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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化学名称: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式:C16H16ClN3O3S分子量:36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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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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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44020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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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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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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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比较轻而短暂,呈剂量相关。1.较少见的有:腹泻、头痛、食欲减低、失眠、反胃、直立性低血压。2.少见的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低血钠、低血钾、低氯性碱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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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的影响尚缺乏人体研究,动物研究未发现问题。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详,但人体应用未发生问题。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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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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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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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为减少电解质平衡失调出现的可能,宜用较小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监测血钾、钠、钙及尿酸等,注意维持水与电解质平衡,尤其是老年人等高危人群,注意及时补钾。 ②作利尿用时,最好每晨给药一次,以免夜间起床排尿。 ③无尿或严重肾功能不全,可诱致氮质血症。 ④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此时血尿酸可进一步增高。 ⑤肝功能不全,利尿后可促发肝昏迷。 ⑥交感神经切除术后,此时降压作用会加强。 ⑦应用本品而需作手术时,不必停用本品,但须告知麻醉医师。 ⑧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