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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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化学名称为:苯磺酸左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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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施慧达药业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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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1999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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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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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1)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5mg,一日1次。(2)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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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患者对本品能很好地耐受。(1)较少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恶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2)极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3)与其他钙拮抗剂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4)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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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无其他更安全的代替药物和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险性更大时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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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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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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