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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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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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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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H20060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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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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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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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见(>1/100,1/1000,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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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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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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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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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