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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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钩藤、夏枯草、猪胆膏、桑寄生、丹参、车前子、川芎、三七、防己、黄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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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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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国药准字Z2013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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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平肝息风,泻火养阴,舒脉通络。用于高血压病Ⅰ、Ⅱ级肝阳上亢,阴血不足证,症见:头痛、眩晕、耳鸣、烦躁、失眠、心悸、腰膝酸软、口咽干燥、舌红或有瘀斑、苔黄或少苔、脉弦数或细而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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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口服。高血压病Ⅰ级,一次3粒,一日3次;高血压病Ⅱ级,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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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1.可引起腹胀,恶心,腹泻,头痛,头昏,颜面发热,颜面浮肿,皮疹等,如出现以上任何一种症状,需停药,必要时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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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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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平肝息风,泻火养阴,舒脉通络。用于高血压病Ⅰ、Ⅱ级肝阳上亢,阴血不足证,症见:头痛、眩晕、耳鸣、烦躁、失眠、心悸、腰膝酸软、口咽干燥、舌红或有瘀斑、苔黄或少苔、脉弦数或细而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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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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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研究期间少数病例出现血常规白细胞计数下降,尚不能确定与本药物的相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