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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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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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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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756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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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肥胖症、超重、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心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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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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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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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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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肥胖症、超重、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心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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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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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