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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处方药 医保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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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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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醋酸甲地孕酮
醋酸甲地孕酮
主要成分

头孢噻肟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地孕酮。

生产企业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245

国药准字H200846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醋酸甲地孕酮片: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用法用量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酸甲地孕酮片: 1、口服,须遵医嘱用药。 2、用量: (1)乳腺癌,每天16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2)子宫内膜癌,每天40mg-32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3)至少连续治疗两个月,本品的有效性有可能显示。 醋酸甲地孕酮分散片: 1、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2、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醋酸甲地孕酮胶囊: 1、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2、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醋酸甲地孕酮软胶囊: 1、乳腺癌:160mg/日(一次或分次口服)。 2、子宫内膜癌:40-320mg/日(一次或分次口服)。 3、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4、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日。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醋酸甲地孕酮片: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药理作用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1、与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但一般较轻。 2、体重增加为本品常见不良反应,是由于体内脂肪和体细胞体积增加所致,而不一定伴有液体潴留。 3、对于晚期癌症恶病质及体重下降患者,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 4、血栓栓塞现象罕见报道,包括血栓性静脉炎及肺动脉栓塞。 5、其它反应可引起乳房疼、溢乳、阴道流血、月经失调、脸潮红。 6、也有肾上腺皮质醇作用,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 7、子宫出血发生率为1-2%。 8、偶见恶心及呕吐,罕见呼吸困难、心衰、皮疹等反应。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1、育龄妇女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怀孕。 2、建议对接受治疗的病人进行常规的密切监察。 3、具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的病人应慎用。 4、本品不可替代通常的手术、放疗和化疗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性伤害,故不应推荐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本品。 (2)本品对于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明。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在研究中醋酸甲地孕酮的使用剂量已高达1600mg/日达6个月或更长时间,尚未发现急性毒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