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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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福霉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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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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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20068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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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本品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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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1、静脉滴注: (1)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过快。 (2)小儿:用量为一日10-30mg/kg体重,一日2次或遵医嘱。 2、静脉推注:成人:一次500mg,一日2-3次。缓慢推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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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1、有肝病或肝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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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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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本品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性军团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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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1、滴注过快可出现暂时性巩膜或皮肤黄染;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疼痛,有时出现硬皮、肿块。 2、少数病人可出现一过性肝脏损害、黄疸及肾损害。 3、其他不良反应有恶心、食欲不振及眩晕,偶见耳鸣及听力下降、过敏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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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长期应用本品,可见ALT轻度增高,停药后一般可自行恢复。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用药后病人尿液呈红色,属于正常现象。 4、与异烟肼合用,对结核菌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对肝毒性亦增加。 5、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肝功能不全、胆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应用本品应适当减量。 9、药物过量:利福霉素使用过量后不能经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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