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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处方药 医保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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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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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注射用二巯丁二钠
注射用二巯丁二钠
主要成分

头孢噻肟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巯丁二钠。

生产企业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245

国药准字H310217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本品用于治疗锑、汞、砷、铅、铜等金属中毒及肝豆状核变性。

用法用量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成人常用量1g,临用配置成10%溶液,立即缓慢静脉注射,10-15分钟注射完毕。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障碍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本品用于治疗锑、汞、砷、铅、铜等金属中毒及肝豆状核变性。

药理作用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1、约有50%患者在静脉注射本品过程中出现轻度头昏、头痛、四肢无力、口臭、恶心、腹痛、少数患者有皮疹,皮疹呈红色丘疹,有瘙痒,以面、额、胸前处为多见。 2、其他不良有咽喉干燥、胸闷、胃纳减退等。 3、个别患者有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暂时增高。本品对肾脏无损害。 4、不良反应大多与静脉注射速度有关,停用本药后可自行消失。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1、本品应用过程中对血浆蛋白、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糖、钾、钠、氯化物、非蛋白氮、肌酐、尿酸、二氧化碳结合力、胆固醇、钙、磷、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肌酐磷酸激酶、铜蓝蛋白以及心电图均无影响。少数患者应用本品后有短暂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增高[AST9(SGOT)]增高,因此对有肝脏疾病者应慎用。 2、在应用本品前和用药过程中,每1-2周检查肝功能。 3、本品为无色或略带微红色粉末状结晶,变色不能应用。 4、临用时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0%溶液,即刻作静脉注射。10-15分钟注射完毕。 5、本品水溶液极不稳定,久放可减少药效和出现毒性。故不可作静脉滴注。 6、对急性锑剂中毒引起的心率失常:本品首次剂量为2g,用5%葡萄糖注射液20ml溶解后,静脉缓缓注射。以后每小时1g,共4-5次。亚急性金属中毒:每次1g,每日2-3次,共3-5日。慢性金属中毒:每日1g,共5-7日,停药5-7日;或每日1g,连续3日,停药4日为一疗程,按病情可用2-4疗程。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 (1)急性中毒:首次30-40mg/kg,以注射用水配成5-10%的溶液,于15分钟静注,之后每次20mg/kg,1次/小时,连用4-5次。 (2)慢性中毒:每次静注20mg/kg,每周用3日停4日,可连用1个月,稀释方法同上。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