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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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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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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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2010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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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本品用于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郁积;也用于妊娠期肝内胆汁郁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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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1、初始治疗:使用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每天500-1000mg,肌内或静脉注射,共2周。静脉注射必须非常缓慢。避免同一部位多次肌内注射。 2、维持治疗:使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每天1000-2000mg,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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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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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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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本品用于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郁积;也用于妊娠期肝内胆汁郁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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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1、本药长期大量使用未见严重不良反应。以下不良反应较轻微且短暂,无需停药: (1)对本品特别敏感的患者,偶可引起昼夜节律紊乱,睡前服用安眠药可减轻此症状。 (2)其他还有浅表性静脉炎、恶心、腹泻、出汗和头痛等。 (3)另外,如出现其它症状,请与医生联系。 2、抑郁症患者使用本品出现自杀意识/观念或行为者极罕见。(有关情况参阅注意事项及其中的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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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 1、本品为肠溶片剂(在十二指肠内崩解),必须整片吞服,不得嚼碎。为使本药更好地吸收和发挥疗效,建议在两餐之间服用。 2、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并注意血氨水平。 3、请不要使用过期药品,请远离热源储放本品。若包装铝箔出现微小裂口,药片由白色变为其他颜色时,应弃之不用。 4、服用本品对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 5、请存放于儿童取不到的地方。 6、本品在国外用于抗抑郁治疗时,增加了以下注意事项:自杀/自杀观念. (1)抑郁症与自杀观念,自伤和自杀行为(自杀/相关的事件)的风险增高相关联。这种自杀的危险一直都随抑郁症存在,直到抑郁症病情暂时得到缓解和减轻。在治疗初期抑郁症病情可能会无实质性改善,因而在此期间对患者一定要加强观察和监护,一些临床经验显示即使在抑郁症改善初期也可能出现自杀风险增加。 (2)使用本品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精神障碍也可能与自杀风险增高有关。此外,这些精神障碍与重性抑郁有关,因此在使用本品治疗重性抑郁时应采取如下的预防措施。 (3)有自杀行为或自杀观念病史的患者,或者在治疗前即表现出明显自杀观念的患者,他们存在自杀观念或自杀倾向的风险较大,所以在治疗期间对这些患者应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护。比较抗抑郁药与安慰剂治疗精神障碍的临床研究结果显示:抗抑郁药组25岁以下年龄段患者中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更大。 (4)使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时应加强对患者的严密观察和监护,特别是对于自杀风险较大的患者,尤其在治疗初期以及剂量调整后,更应加强这种监护。患者(或其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其有被监护的必要,一旦发现患者病情恶化,或出现自杀观念或自杀行为,或出现行为异常改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尚无用药过量的报道,如出现药物过量,请咨询医生及时处理。 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1、注射用冻干粉针须在临用前用所附溶剂溶解。静脉注射必须非常缓慢。 2、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并注意血氨水平。 3、请不要使用过期药品。请远离热源。若粉针瓶由于储存不当而有微小裂口或暴露于热源,结晶由白色变为其它颜色时,请不要使用。 4、对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 5、配伍禁忌:本品不应与碱性溶液或含钙溶液混合。 6、自杀/自杀观念: (1)抑郁症与自杀观念、自伤和自杀行为(自杀/相关的事件)的风险增高相联系。这种自杀的危险一直都存在着,直到病情暂时得到缓解和减轻。因为在治疗的前几周或治疗初期病情可能无改善,因此在这期间对病人一定要加强观察和监控。 (2)—些临床经验显示即使在改善初期也可能出现自杀风险增加。使用1,4-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精神障碍也可能与自杀风险增高相关。此外,这些病症往往发生在抑郁症患者身上,对有其它精神障碍的患者在治疗期间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3)有自杀行为或自杀念头病史的患者,或者在治疗前即表现出明显自杀念头的自杀风险较大。在治疗期间对这些患者应严密观察和监控。比较抗抑郁药与安慰剂治疗精神障碍的临床研究显示用抗抑郁药组25岁以下年龄段患者中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更大。 (4)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时应加强对病人的严密观察和监护,特别是对于自杀风险较大的患者,尤其在治疗的开始阶段以及调整药物剂量后,更应该加强这种监护。应该告诉患者(或其监护人)注意监测观察,一旦发现病情恶化,或出现自杀观念或自杀行为,或行为异常改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 8、药物过量:尚无用药过量的报道,如出现药物过量,请咨询医生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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