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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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卡林-U滴眼液为橙黄色水溶性悬浮液,1ml中含吡诺克辛0.05mg。 所含添加物计有依地酸钠、苯扎氯铵、浓甘油和聚山梨醇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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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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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H2013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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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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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用前充分摇匀,每次1-2滴,1日3-5次滴于眼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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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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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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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哺乳期儿童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无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只有在其治疗上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予以使用。2.关于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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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初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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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根据醌型学说,一般认为老年性白内障的成因在于色氨酸代谢障碍导致醌型化合物的产生,进而引起晶状体的蛋白质变性。吡诺克辛由于具有比醌型化合物更强的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质的亲和力,因此可以竞争性地阻碍醌型化合物与晶状体水溶性蛋白质的结合,从而防止晶状体蛋白质的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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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2使用方法: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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