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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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主要成分:含盐酸曲马多(C16H29NO2·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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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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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1095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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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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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单次剂量:成人及14岁以上者:1—2个胶囊就少量水服用(50—100mg盐酸曲马多),如果镇痛不满意,30—60分钟以后可再给予1个胶囊。如果疼痛剧烈,镇痛要求较高,应给予较高的初始剂量(2个胶囊)。每日剂量:一般情况下每日曲马多总量400mg(8个胶囊)已足够,但在治疗癌性疼痛和重度术后疼痛时,可使用更高的日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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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精神药物急性中毒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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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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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用于癌症、术后、骨折、创伤、关节、神经系统等急、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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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盐酸曲马多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不会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对血流动力学亦无显著影响。耐药性和依赖性很低。动物试验未发现曲马多的致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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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对阿片类药物敏感者、患有惊厥性疾病者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可能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对吗啡类药物有耐受性的患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酌量使用。不得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由于剂量原因,不推荐14岁以下儿童服用曲马多胶囊。老年病人(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清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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