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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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康唑、丙酸氯倍他索和硫酸新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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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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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1097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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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马拉色菌毛囊炎、甲沟炎、须癣、体癣、股癣、手足癣、头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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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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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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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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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皮肤真菌病、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马拉色菌毛囊炎、甲沟炎、须癣、体癣、股癣、手足癣、头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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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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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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