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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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替卡西林钠及克拉维酸钾;按有效酸计,替卡西林钠与克拉维酸钾的配比为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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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开封豫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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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20066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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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肾盂肾炎,肾炎,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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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用量:成人(包括老年人):常用剂量:根据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6g~3.2g。最大剂量:每4小时给药一次,每次3.2g。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轻度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30ml/分钟),每8小时3.2g中度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10-30ml/分钟),每8小时1.6g严重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10ml/分钟),每12小时1.6g儿童:常用剂量:每次80mg/公斤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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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有β-内酰胺类抗菌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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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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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血症,菌血症,腹膜炎,肾盂肾炎,肾炎,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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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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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有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的病史。动物试验表明本品无致畸作用,但缺乏人体研究资料,因此本品不推荐孕妇使用。曾有个别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报道,但其临床意义不明确。肝功能严重受损的病人需慎用本品。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病人,需参照推荐剂量调整用药。极少数患者使用大剂量替卡西林后凝血功能异常,发生出血现象,多出现于肾功能不全患者,除非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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