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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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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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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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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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嗜酸细胞增多性非变态反应性鼻炎,非变应性鼻炎伴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职业性哮喘,真菌过敏性哮喘,运动诱发哮喘,运动诱发性喘息,老年人呼吸衰竭,老年呼吸衰竭,激素抵抗型哮喘,类固醇抵抗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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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用于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时口腔吸入。 成人一般每次0.05~o.1mg﹐即1~2喷﹐一日3~4次。重症患者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20喷)。 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4mg(8喷)。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不论对成人或儿童﹐可以对剂量进行调整﹐直至症状得到控制。或根据个体反应将剂量调节至最低有效剂量。 1.使用时除去助动器帽﹐瓶身倒置﹐摇匀。 2.缓慢呼气。 3.将助动器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4.屏息十秒﹐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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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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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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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婴儿慎用﹐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尚未有足够资料。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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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嗜酸细胞增多性非变态反应性鼻炎,非变应性鼻炎伴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职业性哮喘,真菌过敏性哮喘,运动诱发哮喘,运动诱发性喘息,老年人呼吸衰竭,老年呼吸衰竭,激素抵抗型哮喘,类固醇抵抗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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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⑴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⑵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⑶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⑷该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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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本品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品治疗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慎用于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5.鼻腔和鼻旁窦伴有细菌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菌治疗。6.对于采用口服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如肾上腺功能已有损害时,若改用本品,要注意脑下垂体—肾上腺系统的完全复原。7.对于过量使用本品的患者、对本品高敏性患者及近期口服类固醇的患者,可能会产生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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