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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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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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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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2003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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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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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口腔含化,每次1片,每日不超过5片;每次含化间隔至少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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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1.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出血者禁用。2.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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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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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每天最大用量不超过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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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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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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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消化性溃疡病史患者慎用。2.用本品期间出现眩晕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避免驾驶车辆或操作机械。3.严重肝﹑肾疾病者慎用。4.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5.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7.需长期治疗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8.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9.体重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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