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丙帕他莫。4-(乙酰氨基)苯基N,N-二乙基甘氨酸酯盐酸盐。 |
|
|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六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2006653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癌 |
|
|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深部肌注、静注或滴注:成人1~2g/次,2~4次/d,日剂量不超过8g。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间隔不少于8h。 |
|
|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癌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本品是对乙酰氨基酚的前体药物。静注或肌注后,可迅速被血浆酯酶水解,释出对乙酰氨基酚起作用,作用机制类同于后者。主要在肝脏代谢,约60%~80%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后随尿排泄,约20%~30%与硫酸结合后排泄。有5%以上以原形排出。还有4%被细胞色素P450转化为一种与谷胱甘肽结合的代谢物。本品镇痛机理主要系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从而抑制内源性致痛物质的生成和释放而产生镇痛作用。通过使用非甾体类镇痛药的前体药物,选择性的抑制中枢内前列腺素的生成,可产生与吗啡类相近似的镇痛效果,从而可用于术后镇痛。研究表明,盐酸丙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本品严格使用于年龄在15岁以上的少年及成人。2、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病人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4、丙帕他莫不应和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药物联合应用。5、如给药量超过推荐剂量会产生严重肝脏损伤。6、患有肝脏疾病患者或有大量饮酒习惯的人应慎用;有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7、应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8、有医护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