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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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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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青岛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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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3702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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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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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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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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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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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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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1.药理雷尼替丁具有竞争性阻滞组胺与H2受体结合的作用。抑制胃酸作用,以摩尔计为西咪替丁的5倍~12倍。因此为强效的H2受体阻滞剂。2.毒理小鼠口服的LD501440~1750mg/Kg。连续口服5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雄)为500mg/Kg,大鼠(雌)250mg/Kg,犬为40mg/Kg。连续26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为100mg/Kg,犬为40mg/Kg。小鼠口服100~200mg/Kg达114周,大鼠口服100~2000mg/Kg达129周,均未见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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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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