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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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包含雷尼替丁(以C13H22N4O3S计)100mg,枸橼酸铋钾(以Bi计)1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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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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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国药准字H200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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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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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餐前口服,成人每次1包,每日2次。疗程不宜超过6周。与抗生素合用的剂量与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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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枸橼酸铋、雷尼替丁或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有急性卟啉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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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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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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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1.可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失眠。舌苔发黑、灰褐色便,停药后即自行消失。2.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ALT、AST及血清肌酐轻度升高。3.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等,生殖内分泌系统:可逆性阳痿、男性乳房发育。5.上述情况的发生频率均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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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一般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或慎用。2.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6周)。3.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应排除患有恶性肿瘤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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