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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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噻肟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化学名称:亚甲基二(羟基甲基苯磺酸)聚合物 分子式:[C8H8O4S]n 分子量:(200.212)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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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宁市金马制药厂(有限公司) |
Takeda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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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5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4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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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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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般感染:每次1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中度感染:每次2克,2次/日,肌肉或静脉注射。严重感染:每次2-4克,每8-12小时一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日剂量不超过12克。淋病:1克肌肉注射(单次给药已足)。二、婴儿及幼儿:一般感染:50-1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200mg/kg/日分次静脉注射。7天内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28天新生儿每8小时1次,剂量均为25mg/kg。三、预防感染:外科大手术麻醉前0.5-1小时1克肌肉或静脉注射,术中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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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用药初期,极个别病例会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会很快消失,少有肛门下坠感,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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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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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聚甲酚磺醛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儿童用药:尚缺乏本品对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尚缺乏本品对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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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泌尿道、骨和关节、皮肤和软组织、腹腔、胆道、五官、生殖器等部位的感染,对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以及败血症、中枢感染也有效。尤其是婴幼儿脑膜炎可作为选用药物。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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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副作用发生率低,可见皮疹、药物热、静脉炎等,少数病人出现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还可出现碱性磷酸酶或血清转氨酶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亦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者。个别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极少数病人有白血球总数下降,血小板下降,嗜酸性白血球上升。 |
1.药理作用:聚甲酚磺醛是由亚甲基连接的m-甲酚磺 酸聚合物,其链长短不一。本品溶液的PH为0.6, 经1:200稀释后PH 升至2.0。 作用与作用机制:抗细菌、真菌和原虫感染;选择性地作用于坏死组织和柱状上皮并使之变 性、脱落,但对正常鳞状上皮无作用;通过使血浆蛋白凝固和显著的刺激血管收缩而 起到止血作用。 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革兰氏阳 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和某些真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加那氏菌、厌氧菌和滴虫有效。 2.毒理研究: 50多年的临床经验证明。聚甲酚醛局部使用无毒性。 急性毒性:小鼠的LD50及静脉给药后为360mg/kg口服给药后为2400mg/kg;大鼠的LD50静脉和口服给药分别为400mg/kg和3500mg/kg。小鼠的LD50为人类治疗剂量的200倍,大鼠的LD50为人类治疗剂量的300倍。 慢性毒性:对大鼠和狗分别以人类治疗剂量的40倍和9倍给药3个月,未发现相关的毒性作用。对大鼠祛毛的背部做聚甲酚磺醛皮肤耐受试验。在14天观察中的前10天使用不同浓度的聚甲酚磺醛(4%,11%和36%)涂抹,只引起一过性的皮肤发红,最多持续到第三次涂抹就会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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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可出现于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3.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g头孢噻肟,每1g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4.配制 |
1.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亦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 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 激。 2 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 患处。 3.行经时应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 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 询眼科医生。 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 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 应在水中浸泡(可含1-2%的碳酸氢钠)。 6.本品不能吞咽,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饮用 大量水,并咨询医生。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 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9.避免儿童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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