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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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2S,3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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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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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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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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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建议每天清晨前服用一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高血压反应而个体化。(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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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用培哚普利治疗过程中发现下述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0),未知(从现有数据无法评价)。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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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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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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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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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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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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