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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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噻嗪12.5mg。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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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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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429 |
国药准字Z109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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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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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在服药2~4周内可达到最大的抗高血压疗效。本品的服用与进餐时间无关。对于轻至中度的肾功能衰竭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或轻至中度肝功能衰竭的病人,不需要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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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共包括1570名病人的两项对照临床试验中,730名病人接受缬沙坦与氢氯噻嗪的联合应用,报道的不良事件如下: 中枢神经系统 常见(>5%):头痛(10.8%;安慰剂17.2%),眩晕。 偶见(5~0.1%):乏力,抑郁。 上呼吸道 偶见(5~0.1%):咳嗽,鼻炎,鼻窦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鼻出血。 胃肠道 偶见(5~0.1%):恶心,腹泻,消化不良,腹痛。 下尿道 偶见(5~0.1%):尿频,尿道感染。 肌肉骨骼系统 偶见(5~0.1%):手臂或腿疼痛,关节炎,肌痛,扭伤或拉伤,肌肉痉挛。 其它 偶见(5~0.1%):无力,胸痛,虚弱,病毒感染,视觉障碍,结膜炎。 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 实验室检查 在使用同产品治疗的病人中,5.8%的病人可观察到血清钾降低超过20%,接受安慰剂的病人为3.3%。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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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妊娠的第二和第三个三月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导致胎儿伤害和死亡。在人类,胎儿从妊娠的第二个三月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其肾灌注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在妊娠第二和第三个三月期应用缬沙坦的风险增高。 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生妊娠,应尽快停药。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循环中药物。 在子宫内接触噻嗪类利尿剂,可以引起胎儿或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及与成人不同的其它不良反应。 尚未确定缬沙坦是否可进入人体乳汁。哺乳期大鼠可将缬沙坦分泌入乳汁。 氢氯噻嗪能通过胎盘屏障、分泌入乳汁。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妇女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关于本品在儿童中治疗应用的研究资料尚不足。老年用药:青年志愿者相比,一些老年人(>65岁)的缬沙坦浓度稍增高,但无临床意义。 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氢氯噻嗪的稳态浓度高且系统清除率显著降低。因而接受氢氯噻嗪治疗的老年病人需要密切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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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单一药物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轻度-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用于中风(脑血栓)恢复期(一年内)半身不遂,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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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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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药。 3.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